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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网成立于1960年11月12日,黑龙江省档案馆成立于1964年2月8日。40多年来,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的体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省级机关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厅级事业单位。全局总编制135个,内设14个处室,办公室、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宣教法制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第一档案保管处、第二档案保管处、编研处、技术处、信息处、利用处、接收征集处、老干部处。此外设有档案技术服务中心和房产维修队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还设有《黑龙江档案》编辑部。省档案馆是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现馆舍是在原省图书馆基础上改造扩建的,为三类保护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省档案馆现馆藏档案400余个全宗,85余万卷,资料5万册,排架长度11000延长米。其中清代和伪满时期等旧政权档案23万卷,革命历史档案和建国后的档案32万卷。目前正在接收2000年以前形成的档案。馆藏最早的档案形成于1684年(康熙23年)。馆藏比较珍贵的档案,有清代和民国时期的黑龙江将军衙门、行省公署、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局以及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等机构形成的文件,尤其是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是清代地方军事机关在全国至今保存最为完整的一个全宗。   

省档案局作为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全省各级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并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同时承担省级机关和部门档案保管利用的职能,主要是征集接收和整理保管省级机关和省直部门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作为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定场所,向社会公众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及政务公开信息查阅服务。   

近年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深入宣传贯彻《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业,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积极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之中,自觉服务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及改善民生领域中发挥了档案部门特有的作用。同时档案部门按照国家档案局建设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要求(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电子文件管理中心),不断加强档案接收征集、档案整理、档案编研、档案开发利用、档案馆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全省各级档案馆的整体功能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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