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备用网、黑龙江省旅游局关于加强全省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的意见
作者:管理员 2017-12-22 10:45:01 来源:

黑档联发[2006]1号


各市地档案局、旅游局: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规范旅游景区(点)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我省旅游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对旅游景区(点)档案重要意义的认识
  旅游景区(点)档案是旅游景区(点)旅游规划、开发、建设、保护、经营管理与服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重要的文化历史财富。建立并加强旅游景区(点)档案是实施旅游牵动战略,尽快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新兴支柱产业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提高旅游业竞争力,促进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实施精品战略、启动旅游精品工程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展我省旅游文化,建设旅游资源数据库的实际步骤。
  二、搞好旅游景区(点)档案的规范管理
  旅游景区(点)都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制定归档要求,建立档案接收、移交、整理、保管、保密、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制度。
  旅游景区(点)要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把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并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各旅游景区(点)要把文件材料征集归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各种渠道,把散失在社会和个人手里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征集归档。要把省部级以上领导,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来旅游景区(点)检查、视察工作以及在旅游观光中的讲话、题词、音像资料等,作为接收征集的重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按照“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利用”的原则进行科学分类,正确区分归档范围内不同文件的价值,合理划定保管期限,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认真整理,达到便于保管和方便利用的目的。
  三、充分发挥旅游景区(点)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
  旅游景区(点)要根据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并通过开展档案专题编研、举办展览等,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保护、经营管理服务,为本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服务。
  四、加强对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的领导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高度重视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把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作为旅游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责,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推动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的开展。
  各旅游景区(点)要按照《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抓好旅游景区(点)档案建设工作。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要把档案工作有关制度和要求纳入旅游景区(点)的管理制度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的监管。要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主动搞好服务,确保旅游景区(点)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〇〇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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