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记忆建构与革命历史档案编研
——以黑龙江省档案馆为例
作者:管理员 2016-07-19 11:16:55 来源:

摘要:社会记忆理论为档案学界和历史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中共革命是中国近代历史的重大问题,革命历史档案是记录其具体过程的重要载体,本文以黑龙江省档案馆为例,从档案编研的实际工作入手,探讨社会记忆建构视域下革命历史档案编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关键词:社会记忆 中共革命 档案编研

 

AbstractSocial memory theory provides a new perspective for archives and historical research. Communist revolution is a major 

problem in modern Chinese history, revolutionary history document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to record their specific process.Taking 

Heilongjiang Provincial Archives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is starting from the actual work of Archives Compilation, to explore 

the Problems and Solutions of Revolutionary History document Compil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memory

Key WordsSocial Memory ;China's Communist Revolution; Archives Compilation

 社会记忆理论的提出与作为记忆载体的档案文献

(一)社会记忆理论的提出

社会记忆理论发端于法国的年鉴学派。20世纪20年代,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开创性地提出“集体记忆”概念是为这一理论的开端。集体记忆又称群体记忆。哈布瓦赫在其著作中称“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对过去的一种建构”。1989年,美国学者保罗·康纳顿的著作《社会如何记忆》出版发行。在该书中,作者区分了三种记忆(即个人记忆、认知记忆和社会习惯记忆),并用“社会记忆”替代了“集体记忆”的概念。康纳顿认为社会也有记忆,“有关过去的回忆性知识,是在(或多或少是仪式性的)操演中传送和保持的。”“控制一个社会的记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权力的等级”。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世界记忆工程”项目,社会记忆术语由此受到各学科领域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并取得了众多成果。1999年,一次名为《传统/变迁——传承历史与呈现过去》的国际学术会议在德国召开,事后德国学者哈拉尔德·韦尔策将此次会议的学术成果辑录成册,在这部名为《社会记忆——历史、回忆、传承》的论文集的代序中,他结合彼得·伯克的研究将社会记忆定义为:“一个大我群体的全体成员的社会经验的总和”

档案记忆观兴起于20世纪末,其核心内涵是:基于对档案基本属性——社会记忆属性的认识,把档案与社会、国家、民族、家庭的历史记忆连接起来,强调档案是一种社会(或历史、集体)记忆,含有“集体记忆的关键”。 2004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第十五届国际档案大会以“档案、记忆与知识”为主题,进一步将社会记忆理论引入档案学界,并使之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我国学者丁华东认为档案是社会记忆的载体和物化形态,档案馆是“记忆的保存场所”或“记忆宫殿”,档案对社会记忆建构具有重要作用,档案是对整体(或局部区域)“过去”建构的重要资源。档案管理本身就是在建构“过去”。 

(二)作为记忆载体的档案文献

档案是以往历史最原始最直接的记录,在人类社会的文化积累、传播、发展与进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人们以往的意识里,档案主要作为史实的重要载体而受到关注和重视,在利用档案文献时也倾向于从中寻找蛛丝马迹以作为既有观点或理论的证明,建构“预设的”或“期待的”史实以实现档案在传承历史、教育大众等方面的作用。20世纪30年代以后逐渐流行于中国的“新史学”,就将档案文献看作过去客观事实的承载物,其中究竟承载了多少“真实的过去”成为评判一份档案价值的最重要标准。

近年来,随着后现代哲学思想和社会记忆理论的兴起与传播,人们开始在“新文化史”、“新社会史”、“新革命史”等理论框架下重新审视作为历史文献的档案以往的档案信息提取观念。许多学者对近代以来的历史知识产生怀疑,“解构”成为历史研究和档案利用与解读的一种新的风尚,包括档案在内的文献史料也不再仅仅被看作史实的载体而是更多地被看作记忆的残片。对此,台湾学者王明珂有较为详尽的论述:“文献史料被当作一种文本或叙事,以强调其背后的社会情境与个人感情如此,学者不再以史实为取舍标准对一篇史料去芜存菁;对于,学者更感兴趣——若一段历史叙述不是事实,或两种叙述中有矛盾,为何他们会如此?这一类研究,多少都涉及一些社会记忆与身份认同理论。”“我们以文字记录保存的史料,只是这些过去事实很小的一部分。它们是一些被选择、组织,甚至被改变与虚构的过去。因此一篇文字史料不能简单的被视为客观事实的载体;正确地说,他们是在人们各种主观情感、偏见以及社会权力关系下的社会记忆产物。”“将文献史料作为一种社会历史记忆,……一种社会记忆参与不同于将文献作为历史事实载体之处是,研究者时时都在搜索这是谁的记忆它们如何被制造和利用以及它们如何被保存或遗忘。透过情景化,一方面文本及异例在特定历史情境之理解下得到合理诠释;另一方面,历史上特定社会之情境及其变迁成为新的历史知识。”

二 省档案馆以往革命历史档案编研实践及成果分析

黑龙江省档案馆(以下简称省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档案1万余卷,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80年代,省档案馆组织人员对这部分档案进行了集中的整理和编纂,先后编辑了《剿匪斗争》、《土地改革运动》、《大生产运动》、《黑龙江报刊》等多部档案史料汇编。这些史料汇编较为全面地展现了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黑龙江地区带领群众清剿土匪、组织土地改革、开展大生产运动、支援前线的历史,为历史研究提供了史料基础和线索,具有重要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但是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看,这些史料汇编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从形式看,这些史料汇编大多是内部发行,受众有限,社会影响力较小。从内容看,由于受到以往中共党史研究的“政策——效果模式”和宏大叙事趋势影响,这些史料汇编在选材上过于侧重大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党的政策,而对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微观层面的历史细节展现不足。

仅以笔者较为熟悉的《土地改革》为例,这部关于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土地改革的资料汇编编纂于1983至1984年间,分为上下两册,上册主要是中共中央、东北局以及各省省委在土地改革的不同阶段做出的政策性指示,下册主要是全省各地土改工作团(工作队)负责人关于该地区社会自然概况及土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尽管下册在选材方面比上册更为微观,但仍属官方视角,并未突破传统党史研究思路的框架,“在中共革命与农民关系的问题中,基本上就是中共政权的政策演变、农民接受并获得利益以及革命斗争革命性建设三步曲。”缺乏对上层政权和下层群众互动的具体细节和详细过程的展现。土地改革历来被视为中共革命取得最终胜利的关键,它促成了广大农村阶级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意识的转变,是一次彻底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土地改革前农村的政治经济社会心理等状况既根植于中国社会固有传统又包含一定地方特色,想要对其进行彻底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共推行土改的过程也不可能像以往党史语境下所呈现的那样一帆风顺,黑龙江地区就出现了所谓的“夹生饭”问题。因此,片面地选取史料不仅无法全面呈现历史事实,更有损于中共革命进程的艰辛和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从前述社会记忆建构视角看,这种把档案文献仅仅作为史实载体,按照主观预设进行选择性编辑的做法也难以促使其社会记忆建构功能的实现。

三 社会记忆建构与未来革命历史档案编研

“革命”是中国近代最主要的旋律如果说百年中国近代史是一曲全国、全民族为了“救亡”、“启蒙”与民族复兴,抛头颅、洒热血奋发有为的革命颂歌,那么中共革命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乐章。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中共领导的政治与社会革命最终架起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从传统到现代的桥梁。目前我国改革事业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现实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人们急需“向后看”去获取更多的信心和经验。在此形势下,多角度、多层次地重现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显得尤为必要。革命历史档案是中共革命历程的重要见证,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应当充分开发革命历史档案资源,通过不断向社会提供有价值的编研成果,促进其社会记忆建构功能的实现。为实现这一目标,未来的革命历史档案编研工作应向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转变观念,强化机构职能

《中华人民档案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由此可见,档案馆的根本性质是“文化事业机构”。作为一个文化部门,落实在档案编研方面,其职责应该是充分发掘馆藏资源、面向社会提供编研成果、普及历史知识、传播档案文化。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体制局馆合一和人员编制参公管理等因素导致很多档案工作者对档案馆职能和自身的职业定位存在重大误差。一方面,有人觉得自己是“清水衙门”,不受重视,态度散漫、工作懈怠;另一方面,有人认为档案馆是国家行政机关,甚至是党的宣传机关,只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政治任务”却忽视了档案工作的文化层面。

这些误区体现在档案编研工作上有两种极端取向:一是对作为档案馆文化职能之一的档案编研工作极度不重视,编研成果寥寥无几、编研部门形同虚设;二是把档案编研看成行政管理和政治宣传的手段,编研工作全为“应景”,选材单一,事实呈现片面。这两种取向对于档案编研和档案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极其不利。首先,广义而言,历史是过去的全部,如果忽略具体的时空条件,一个单独的所谓重大历史事件没有任何意义。比如一直以来在政学两界都被普遍视为重要历史节点的西安事变,如果撤去日寇入侵、民族危亡的时代背景可能就会被定义为一次单纯的军事哗变。其次,历史研究需要遵循归纳法,想要证明一项政策的合理性和成功的必然性,就必须尽可能多地搜寻和罗列史料证据。这需要以此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档案编研工作在选材方面也必须多层次、多角度,既要宏观又要微观。比如土地改革,既要有党的政策、开展过程也要有农民对政策反应的直接证据和各种旁证。再次,档案馆和档案人肩负“为国守史”的崇高使命,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服务现实更要遵从历史、启迪未来,一味敷衍、“应景”犹如饮鸩止渴流毒无穷。为充分发掘革命历史档案资源,在未来的档案工作中必须转变观念,深化对自身职责的认识,以期强化档案馆的文化职能,促进其社会记忆建构功能的实现。

(二)组织培训,推进队伍建设

人才是一切事业兴旺发达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公务员公开考录制度的引入,档案机构人员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在编研工作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员选拔的随机性。在实际工作中,档案编研是档案馆业务链条上比较终端的一环,一般须在对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编目的基础上进行,主要职责是档案史料的编纂。因此在人员选拔方面偏重于历史学专业,新考录进馆的历史专业毕业生一般也不会直接分入编研部门,而是安排其去保管、整理、编目等部门一边做基础工作一边熟悉档案,对馆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并积累了一些实际经验之后再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决定是否将其调入编研部门从事档案史料编研。这个过程的周期和结果都有很大不确定性,不利于相关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既有历史知识的保持和扩充以及专业素养和水平的提高。

二是从业人员工作思路和知识结构的滞后性。从工作实际看,档案编研是对档案史料的初步梳理和编纂是历史研究的重要一环,因此从业者持有何种历史观严重影响其工作思路以及对档案史料的选择和价值判断。近年来,在法国年鉴学派整体史观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影响下史学界普遍兴起一股“向下看”的思潮,罗伯特·达恩顿以18世纪法国巴黎印刷业学徒关于虐猫的只言片语为线索勾勒出那个时代的一整幅社会文化图景;王笛以成都的茶馆为研究对象描述了中国近代底层社会对上层政权推行各种现代化政策的抵抗。史学界已经向历史的微观层面迈进了很大一步并令全社会耳目一新,档案工作者却因陷入自我封闭而丧失了对新思想、新知识的敏感,致使档案编研工作落后于时代要求难以令社会满意。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最有效的途径是加强档案编研从业人员以及在专业和个人综合能力方面有从事档案编研工作潜质的新入职人员进行定向性、经常性的知识培训和业务锻炼,以期建设一个思想开放、知识全面、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为档案编研工作和档案馆社会记忆建构职能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社会记忆形式多样、表现多元,哈拉尔德·韦尔策将属于记忆的四种媒介归纳为:互动、文字记载、图片和空间。历史档案中除少数照片档案外,大多属于“文字记载”,社会记忆建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把具体的史实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全面考量事件发生的时空以及作为社会记忆存在、传承的方式和必要条件的社会互动等各个方面,以避免由于根据当前实践经验判断和选择历史造成的对史实的误解和社会记忆的假象。

档案馆作为参与社会记忆建构的部门之一,应打破原有封闭状态积极与高校、出版社、公共媒体、图书馆、博物馆等科研机构和文化部门开展业务合作,从资源收集、保管等基础工作做起,深度发掘革命历史档案记忆信息资源。编研成果不应限于内部参考资料,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应积极谋求公开出版。其形式,除资料汇编、丛书、图册之外,还可与媒体合作制作专题片和纪录片,并以此来形成档案馆与学术研究机构、其他文化部门乃至全社会的良性互动,共同建构关于中共革命的社会历史记忆,以期深化人们对当时历史的理解和对当前社会状况和社会问题的全面认知。

 

 

 

参考文献:

[]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 24

[]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M],纳日碧力戈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

[]哈拉尔德·韦尔策编,《社会记忆:历史、回忆、传承》[M], 季斌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罗伯特·达恩顿:《屠猫狂欢:法国文化史钩沉》[M],吕建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王笛:《走进中国城市内部——从社会的最底层看历史》[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丁华东:《档案记忆观的兴起及其理论影响》[J] ,《档案管理》,2009年第1期

王明珂:《历史事实、历史记忆与历史心性》[J],《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李金铮:《向“新革命史”转型:中共革命史研究方法的反思与突破》,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1

黑龙江省档案馆编:《土地改革》(上下册)[M],内部参考资料,1983-1984

 

 

 

 

 

黑龙江省档案馆编研处  李晓倩

相关新闻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8628276 电子邮箱:sjwzsbbjjz@163.com

网站标识码:2300000056 | 黑ICP备14006409号 |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86号

主办单位:365备用网 技术支持:东北网络台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48号 电话:0451--8770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