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标准及预验测评表
作者:管理员 2015-08-05 11:13:46 来源:

县(市、区)名称:               自检结果:            预验结果:

  项 目

验 收 内 容

预 验 测 评 细 则

自检

结果

预验

结果

一、党委和政府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的举措

(15分)

 

1、档案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1分)

1—1、有将档案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的相关文件(1分)

 

 

2、档案局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组织成员单位并承担相关职能工作。(1分)

2—1、有将档案局列为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承担相关职能分工的文件(1分)

 

 

3、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4分)

3—1、有当地党委、政府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的相关文件(1分)

 

 

3—2、有当地党委、政府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供资金投入的佐证材料(3分)

4、本级党委和政府建立了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的协调机制或长效机制,并开展相关活动。(2分)

4—1、有档案、农业、民政等涉农部门建立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的协调机制或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材料(1分)

 

 

4—2、有开展相关活动的文字材料(1分)

5、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能及时听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实地参与相关活动。(3分)

5—1、有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听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情况汇报的相关文件材料(1分)

 

 

5—2、有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问题的情况记录(1分)

5—3、有党委和政府领导调研、视察新农村档案工作的记录(1分)

6、本级党委和政府将乡镇及村级档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   (4分)

6—1、有乡镇档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的相关文件(2分)

 

 

6—2、有村级档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体系的相关文件(2分)

其他:

预验组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加1分

 

 

二、县级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信息服务

(15分)

 

7、档案局制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1分)

7—1、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办法)(0.5)

 

 

7—2、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0.5)

8、档案局有具体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开展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培训。(3分)

8—1、有具体部门或人员负责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业务指导(1分)

 

 

 

8—2、有开展乡村档案工作监督检查的相关文件(1分)

8—3、有培训乡镇、村档案人员的记录(1分)

9、档案局建立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乡、村示范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推广带动全县工作。(3分)

9—1、有建立乡镇档案示范点的相关材料(1分)

 

 

9—2、有建立村级档案示范点的相关材料(1分)

9—3、有开展推广试点工作的相关材料(1分)

10、县档案局开通“三农”档案信息网站或利用现有网站开设“三农”档案信息专栏,并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4分)

10—1、在网站和网页上建立了“三农”档案信息工作专栏(2分)

 

 

 

10—2、对“三农”档案信息网站或“三农”档案信息专栏内容及时更新(2分) (登录网站直接查看网页内容)

11、档案馆确定了涉农专业档案资料接收范围,对应接收的涉农档案资料,已经接收进馆。(4分)

11—1、县档案局确定了涉农档案的接收范围(1分)

 

 

11—2、县档案馆已接收了涉农档案(有1类得0.5分,不超过3分)(实地查验)

其他:

预验组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加1分

 

 

三、相关涉农部门在示范县活动中与县档案部门的协调配合

(12分)

12、相关涉农部门与档案部门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档案管理和协调机制,制定了相关档案管理办法或制度。(4分)

12—1、有与相关涉农部门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并开展相关活动的记录(有1项0.5,不超过2分)

 

 

12—2、有与相关涉农部门制定专项、专门档案管理办法或制度(有1项0.5分,不超过2分)

13、组织、民政、农业、社保等部门在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农业发展过程中对各种文件的形成和归档提出要求。(4分)

13、组织、民政、农业、社保等部门在指导村(社区)相关工作中对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有归档要求的(每项1分,不超过2分)

 

 

 

14、涉农部门与档案部门联合对相关工作形成的专项、专门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4分)

14、有涉农部门与档案部门联合对相关专项、专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的文件材料(有1项得1分,不超过4分)

 

 

其他:

预验组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加1分

 

 

四、乡镇档案工作业务建设

(28分)

15、县域内各乡镇建档率达100%,绝大部分应达到省级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8分)

15—1、提供县域内乡镇建档率达100%的佐证材料(5分)

 

 

15—2、80%达到省级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3分)(达不到80%,不得分)

15—3、达不到100%建档,此项不得分。

16、各乡镇档案部门对重要的涉农专项工作(土地承包、林改、社保等)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收集和管理。(3分)

16—1、随机抽查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1分)

 

 

16—2、随机抽查林改档案管理情况(1分)

16—3、随机抽查社保档案管理情况(1分)

17、各乡镇档案部门或人员开展了对村级组织和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3分)

17—1、有对村级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的记录(1分)

 

 

 

 

17—2、有对各类经济组织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的记录(1分)

17-3、有对村级和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档案工作进行培训的记录(1分)

18、各乡镇重新修订了乡镇机关及所属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严格实施。(3分)

18-1、各乡镇制订了符合8号令规定的“乡镇机关及所属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2分)

 

 

18—2、乡镇机关及所属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得到有效执行(随机抽查并评价)。(1分)

19、各乡镇档案部门或人员开展了面向农民的现行公开文件查阅服务或档案信息利用服务,体现信息查询功能。(6分)

19—1、80%以上乡镇档案部门设有专门的查阅现行公开文件或档案信息利用场所(2分);80%至60%(1分)

 

 

19-2、采用计算机对外查询档案信息(2分)

19-3、实现农村档案信息共享,采用网络(2分);采用光盘或汇编方式实现信息共享(1分)

20、乡镇档案在行使政府职能和维护农民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分)

20—1、各乡镇档案室有在政府职能和维护农民权益方面发挥作用的档案利用事例汇编(2分)

 

 

21、各乡镇档案实现了计算机管理。(3分)

21-1、80%以上乡镇实现了计算机管理档案目录(3分);80%至60%(2分);60%至40%(1分)

 

 

其他:

预验组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加1分

 

 

五、村级档案工作

(30分)

22、县域内行政村村级建档率达100%(包括村档乡管)达到市(地)级及以上机关档案管理规范要求。(10分)

22—1、提供县域内行政村建档率达100%的佐证材料(5分)(达不到100%建档,不得分)

 

 

22—2、60 %行政村达到市(地)级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5分)(达不到60%不得分)

23、各行政村重新修订了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2分)

23—1、各行政村制订有符合规定的“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1分)

 

 

23—2、 “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得到有效执行(抽查评价)(1分)

24、各行政村建立了在村委会换届时的档案交接制度。(2分)

24—1、有村委会换届档案交接制度(1分)

 

 

24—2、行政村换届档案完整齐全(上两届村委会换届的材料)(1分)

25、部分行政村配备或利用互联网的计算机,农民不出村就可以在网上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和档案信息。(3分)

25—1、60%以上的行政村配备或利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实现农村档案信息共享(3分);60%至40%(2分);40%至20%(1分);利用光盘或文件汇编实现档案信息共享(1分)

 

 

26、各行政村对党务、村务、财务、资产管理、经营承包、基础设施、生产经营、农户、重大活动等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具有特色的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6分)

26—1、各类档案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每类得1分,不超过6分)(随机抽查并实地查验)

 

 

27、村办企业、医疗、养老、托幼、学校等机构建立了档案工作。(3分)

27—1、有反映村办企业、医疗、养老、托幼、学校等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材料(3分)(随机抽查2-3个单位并在乡镇查验)

 

 

28、存有建村以来的历史档案,编写了村志、沿革和大事记。(2分)

28-1、存有建村以来的历史档案(1分)

 

 

28-2、编写了村志、沿革和大事记(1分)

29、村级档案在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分)

29—1、有村级档案在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档案借阅登记或利用事例汇编(2分)

 

 

其他:

预验组认定为创新工作的加1分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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