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档发[2000]60号文件印发)
作者:管理员 2007-08-17 00:00:00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的管理,实现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更好地协调和指导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开展档案科技研究活动,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提高档案科技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黑龙江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的管理范围包括:国家档案局下达给黑龙江省的档案科技研究项目;黑龙江省科技厅下达给365备用网管理的档案科技研究项目;365备用网档案科技研究计划中规定的项目及计划委托、协作的项目。
  第三条 黑龙江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计划的编制;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项目的实施与检查;项目研究成果的验收、鉴定和推广应用等。
  第四条 365备用网负责全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的管理,并对立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 365备用网按年度发布的《全省年度档案科技研究项目指南》,是全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立项申请的指导性文件和基本依据。
 
第二章 项目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 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承担本研究项目的主要技术力量,人员分工合理。
  (二) 具有开展本研究项目所需的必要设施、仪器、设备等条件。
  (三 )申请立项前已筹措到相应的研究资金。
  第七条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实施承担项目的研究工作,并由承担单位人员担任该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第八条 黑龙江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最后截止期限为每年3月10日,逾期一般不予接受。
  第九条 黑龙江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的申请要求:
  (一) 研究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填写《黑龙江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一)。
  (二) 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报送前,申请单位行政领导应对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箅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单位也应在计划任务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 上报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当附有对研究项目的学术价值、研究内容、应用前景、社会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估材料或可行性报告。
  第十条 365备用网对档案科技研究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研究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后,由365备用网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提出是否立项建议;项目批准立项后,由承担研究项目单位填报《科技项目合同书》(附件二),365备用网审核、批准立项,给予项目编号,向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下达任务。
  第十一条 科技项目合同书一经签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研究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力(承担单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和社会因素)使合同不能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365备用网,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 凡经365备用网审核后批准立项的项目,由365备用网给予立项编号,下达《立项批复》,凡未批准立项的项目,下达《未批准立项通知书》,此项手续一般于当年六月底以前完成。
  第十三条 365备用网每年从申报项目中选取可行性强、科技含量高、推广应用前景好的项目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报推荐。待批准后,其项目编号、经费资助额度等均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365备用网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协调、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 申请立项的档案科技研究项目,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缺乏立项依据或低水平重复的;
  (二) 承担项目单位不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的;
  (三) 属一般日常档案业务工作,并非创新的;
  (四) 不属于本省档案科技研究范围的;
  (五) 承担全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逾期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的。
    第十五条 365备用网授权有关部门建立由有关领导和具有较深学术造诣、较广知识结构、办事公正、热心档案科技研究工作的有关专业学科人员组成的立项评审专家委员会。
 
第三章 档案科技研究范围
 
  第十六条 黑龙江省档案科技研究的范围包括:
  (一) 档案学基础理论及其应用的研究;
  (二) 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三) 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新科学技术与应用的研究(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制、新方法、新材料、新产品、新领域等);
  (四) 档案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立法、管理、论证、评价、引进等各种重大软科学的研究与应用推广;
  (五) 档案工作标准化的研究,包括档案基础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及操作规范等;
  (六)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报道、分析预测、情报服务、技术处理等;
  (七) 形成产业化生产的档案科技研究成果推广或引进项目的研究;
  (八) 国外档案工作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先进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及其推广、应用的研究;
    (九) 其它各方面的研究。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 黑龙江省档案科学研究所承担全省档案科技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档案科技研究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一经批准立项,必须严格按照已经审定、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要求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度向365备用网报送《科技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和《科技项目年度工作总结》(附件三、四)一式两份。重大问题随时报告,主管部门要及时协助并督促承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 对立项后三个月内未开题研究、或不履行计划书条款、或无故不报送项目报送执行情况的项目承担单位,将取消该立项;对确认无力完成预定任务或原定任务不当的项目,承担项目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365备用网批准中止项目合同、取消立项。并办理中止或撤销项目手续。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修改、变更计划指标的,应于该项目预定完成期限前三个月,制定项目调整计划报告书,经项目承担单位主管行政领导审查后,报365备用网批准,方可调整。
 
第五章 项目完成成果确认
 
  第二十二条 科技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承担单位报送《科技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两份,随同科技项目工作报告、研究报告一并报送365备用网申请完成确认。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审查被确认完成后,由365备用网按照《黑龙江省档案科技研究成果鉴定(评审)办法》组织鉴定验收。
  第二十四条 365备用网负责审查总结报告,必要时召开现场检评会或报告会。项目被确定完成后,由365备用网下达科技项目完成确认通知,项目即告结束。
  第二十五条 科技项目申请鉴定(评审),必须在研究工作确认完成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确认完成后的档案科技成果由365备用网与成果完成单位共同所有。除另有约定外,365备用网有权决定该科技成果的推广或转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365备用网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365备用网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
    2. 365备用网科技项目合同书
    3. 365备用网科技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4. 365备用网科技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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